中远海运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暂停你公司青岛物流中心南泉库存放点(青岛市即墨南泉镇三城路88号)天然橡胶期货交割业务。同时你公司暂停该存放点天然橡胶期货交割商品入库出库,暂停签发天然橡胶期货标准仓单。
二、你公司青岛物流中心高新区库存放点(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宝源路789号)、黄岛物流仓库存放点(青岛市黄岛区同江路556号)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