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骆驼橡胶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抚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你公司正在生产。经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炼胶车间内积尘严重,捏炼工序和开炼工序未安装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2织布车间已投入生产,但织布工序未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进行变更填报.
江西骆驼橡胶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7月22日,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江西骆驼橡胶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