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6-006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万股。2016 年 9月 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公司办理完成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全部股票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由 60,000万股增加至 80,0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6]231号)批准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6年 9月 9日上市交易。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版)〉的议案》和公司发行上市的情况,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和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条作了修订,修订后公司将按照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
经中国证监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年 07月 14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万股,于
2016年 09月 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80,0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 80,0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对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章程修
改主要涉及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条,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章程修订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9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