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因乳胶制品扩建项目未及时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江苏金世缘乳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人民币8万元。
当日,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环境监测大队在对金世缘进行检查时发现,金世缘公司乳胶制品扩建项目未及时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针对违规行为,环保局责令金世缘立即停止10.5吨卧式燃煤锅炉的使用。该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处罚,积极整改,停止了该锅炉的试运行,仍使用原有锅炉进行生产。
金世缘表示,目前,该公司已经获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扬江环发〔2016〕104号),其依法申建的15吨卧式燃煤锅炉将建成,完成环评验收后,将投入生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