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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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在公司行政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由沈耿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7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应上述文件要求,公司依法对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进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原注册号为33000000001039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885956E的《营业执照》。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 号)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构成情况进行调整。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沈耿亮等7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0001008277,2007年10月25日公司换发注册号为33000000001039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修订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沈耿亮等7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0001008277,2007年10月25日公司换发注册号为33000000001039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2月5日,公司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885956E的《营业执照》。”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 名。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2人。”修订为“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2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沈耿亮、沈会民、沈凯菲、沈洪发、吴建琴、虞炳仁六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仁德、王红雯、袁坚刚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11票同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7年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2月17日在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7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沈耿亮,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2月,大专学历,经济师,2001年11月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1月13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兼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7月3日起至2013年1月9日兼任控股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担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胶管胶带分会理事长,2008年9月起至今担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2009年3月起至今担任参股子公司青岛中橡联胶带胶管研究中心监事会主席,2012年6月4日起至今兼任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4日起至2013年2月22日兼任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4年8月兼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9月起至2016年1月26日兼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月9日起至今兼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3月14日起至今兼任全资孙公司金平双箭橡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1月21日起至今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桐乡市人大代表,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桐乡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披露日,沈耿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6,110,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与虞炳英女士为夫妻关系,与沈凯菲女士为父女关系,是虞炳仁先生的妹夫,张梁铨先生的岳父,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为沈耿亮先生及其女沈凯菲女士控股的公司,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耿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沈会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7月,大专学历,工程师,2001年11月13日起至2011年12月25日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1年12月26日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控股子公司桐乡双箭橡胶研究所有限公司、桐乡双箭胶带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控股子公司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沈会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会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沈凯菲,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8年8月,硕士学历,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在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习,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就读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2013年12月至今任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2月17日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披露日,沈凯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0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为父女关系,与虞炳英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张梁铨先生为夫妻关系,为监事虞炳仁先生的外甥女,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为沈耿亮、沈凯菲父女控股的公司,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凯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沈洪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0月,大专学历,经济师。1997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销售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2011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2月7日起至2016年1月任全资子公司浙江双箭橡胶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24日至2016年1月11日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12日起至今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披露日,沈洪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5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洪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建琴,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4年1月至2005年5月任桐乡市交通工程公司财务科长,2005年6月至2010年2月任桐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4年2月17日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1月12日起至今任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吴建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0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建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虞炳仁,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8月,中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桐乡橡胶制品厂基建科科长、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安科科长、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科科长,2012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2月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兼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披露日,虞炳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8.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为其妹夫、与虞炳英女士为兄妹关系,为董事候选人沈凯菲女士的舅舅,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虞炳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
1、范仁德,男,中国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43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 1978年7月至1988年11月,任化工部橡胶司工程师,1988年11月至1993年6月,任化工部橡胶司副处长,1993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中联橡胶总公司经理,1997年10月至2004年8月任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至2008年9月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秘书长兼副会长,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2012年10月至今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名誉会长。2009年4月至2015年4月,任山东美晨科技(16.29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3月至2016年4月,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三力士(14.390, -0.21, -1.44%)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四川川环科技(70.880, -1.12, -1.56%)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起任青岛双星(8.360, 0.19, 2.3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范仁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范仁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王红雯,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10月,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现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监事长,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王红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红雯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袁坚刚,男,中国国籍,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8 年11月,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一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正信永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浙江求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联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中南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袁坚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袁坚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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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3日以专人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宏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3票同意。同意严宏斌、钱英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严宏斌,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2月,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87年8月至1993年2月任桐乡市晚村中学教师。1993年2月起先后担任桐乡橡胶制品厂、桐乡市双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部经理,2012年1月起至2012年年12月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与企管部副经理兼行政处处长,2013年1月起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部经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1月兼任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截至披露日,严宏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0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严宏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钱英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2月,大专学历,审计师。2001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公司统计负责人兼桐乡双箭胶带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桐乡上升胶带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现兼任云南红河双箭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桐乡和济颐养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披露日,钱英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英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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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2月1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届次: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2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2月13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7、会议地点: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科研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沈耿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2、选举沈会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3、选举沈凯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4、选举沈洪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5、选举吴建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6、选举虞炳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选举范仁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2、选举王红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3、选举袁坚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严宏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钱英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第2、3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董事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表决。
上述第2项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附件三),连同登记资料,于2017年2月16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邮编:3145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月16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2月1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联系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电子邮箱:allen00537@163.com,shenhui0316@163.com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1;
2、投票简称:“双箭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应“议案编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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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二、三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二中选举非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选举独立董事,则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选举监事,则4.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一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议案二、三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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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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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议案1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议案2、议案3实行累积投票制。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三: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17年2月1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