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投资额度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登载的相关公告)。现将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金融衍生品按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披露了前次购买金融衍生品的情况(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登载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上述金融衍生品尚未到期收回的金额为0.4245亿元。
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为控制风险、维护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间歇资金购买金融衍生品累计发生额为10.96亿元(未包含前期已公告金额),其中,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3.44亿元。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