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收到第三笔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土地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23日公司与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公司原老厂区土地由威海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并进行挂牌拍卖,2016年9月30日完成拍卖,详情参见公司2016年10月10、11日发布的公告(编号:2016-015、2016-017)。
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1日、2017年3月22日收到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支付的土地补偿款20,738.62万元、57,414.1554万元,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2日、2017年3月24日发布的公告(编号:2016-025、2017-005)。
2017年5月4日公司收到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环翠分局支付的第三笔土地补偿款34,444.4375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收到土地补偿款112,597.2129万元。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上述土地补偿款按规定暂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对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收到其余土地补偿款后将按照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进行披露。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