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永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400万件橡胶聚氨酯密封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永城市永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400万件橡胶聚氨酯密封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永城市永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400万件橡胶聚氨酯密封件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永煤正宇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2520m2,利用现有厂房和办公用房。项目总投资 2500万元。外购成品原料,通过压片、硫化、浇注等生产密封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等;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工艺废气,工艺废气包括开炼挤出废气、硫化废气、浇注废气等;噪声主要源来自生产设备等;固体废弃物有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废料、残次品、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包装物、废活性炭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永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进一步处理后达标外排。
废气:生产车间产生的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开炼废气、浇注废气通过车间排气装置外排,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边角废料、残次品、橡胶类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在厂内暂存后外卖综合利用;涉及化学品的废原料包装物、废弃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在厂内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城市永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400万件橡胶聚氨酯密封件项目符合国家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内,占地为工业用地,厂址选择可行。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较小,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建设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永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总
联系电话:1378144496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有疑问、意见及建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公示单位:永城市永宏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