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一橡胶企业因硫化车间私自生产被查封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3-09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杜俊颖)近日,衡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市区一橡胶企业因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措施,硫化车间私自生产被查封。
  近期以来,市环保局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形成了有效的震慑作用,但仍有个别企业顶风作案。2月25日0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为确保应急响应期间我市所有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市环保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工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情况专项行动。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市橡胶总厂有限公司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措施,硫化车间私自生产。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的规定。
  据了解,市环保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对该企业下达了对其硫化生产车间查封30日的决定书。据悉,近年以来,我市环保系统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推动企业治理、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17年共查处违法案件2412件,实施立案处罚1.3亿元,分别比2016年增长8.5倍和10.46倍。2018年,我市环境执法高压不减、利剑常悬,将继续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