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公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4-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32.220, -0.30, -0.92%)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海口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122天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2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8,256,197股,发行价格为 5.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7,001,976.52元,募集资金净额1,790,812,714.39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7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833.57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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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向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122天结构性存款

  存款期限:122天

  收益率: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80%(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4.00%(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1.35%(年化)。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年7月30日。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15美元”至“期初价格+200美元”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收益起算日:2020年4月3日

  到期日:2020年8月3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挂钩黄金的期权产品。

  (三)产品说明

  本次购买的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招商银行确保客户本金100%安全及最低收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经营管理层行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招商银行为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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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19 年9月30日为268,879.00万元)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8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5.470, -0.18, -3.1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现金管理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等,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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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