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30 日,海南橡胶发布公告,介绍其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据了解,海南橡胶子公司海南海胶闽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县支行的债务未及时偿还。
海南橡胶作为担保人,一同被农行澄迈支行诉至法院。
农行澄迈支行请求,判决闽星公司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
判决海南橡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两被告人支付。
目前,法院已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闽星公司偿还农行澄迈支行 915.22 万元及利息 5.38 万元;
海南橡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保全受理费 5000 元、受理费 76242.35 元,由闽星公司和海南橡胶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