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海南证监局处罚。
据悉,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公司2016-2017年发生多笔货权转移业务,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2016年虚增收入金额27,249.6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3.07%,虚减利润总额308.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3.50%;2017年虚增收入金额45,001.9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4.16%,虚减利润总额704.6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2.72%。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该公司应对上述违规事项进行认真整改,并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管控,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