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大省,“两高”项目碳排放可减量替代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5-13

5月10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从“两高”行业源头控制入手,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

中国橡胶杂志了解到,山东省是全国第1个出台“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的省份。

《办法》共12条,重点明确了实施范围、替代源及要求、核算方法、管理要求等5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办法》,轮胎行业在内的16个“两高”行业的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被纳入管理范围,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

文件中明确了四大替代源:

一是企业关停、转产减少的碳排放量。

二是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减少的碳排放量。

三是拟建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可再生能源、清洁电力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的碳排放量。

四是通过其他途径减少的碳排放量。

替代源的碳排放量按行业确定1.2或1.5的替代比例,其中轮胎项目行业系数为1.2。

根据《办法》,山东省把碳排放减量替代纳入环评管理,将碳排放控制从末端移到前端。

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审查建设项目和替代源碳排放量测算是否科学、准确,替代源是否真实、可行。

替代源碳排放削减量未落实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

《办法》自2022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