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车间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4-12-23


  第三十六条   涂胶产量、硫化产量、挑选产量由车间班长核实。
  第三十七条   硫化工序现场实行模数控制管理,以其中最少数字核算;挑选工序实行分工挑选独立核算;涂胶工序实行当日产量核算制。  第第三十八条   员工生产完成后,车间班长需要将每位员工的产量填写至相关报表,于第二天上交给车间主任审核。
  第九章 报表制度
  第三十九条   车间日报表 统计员必须在生产后的第三天下午15:00前制作出来,提交给车间主任。
  第四十条    车间员工薪资表,每周核算核对一次,同员工核对无误后,于每周五将上周工资表打印出来,经车间主任核对无误后,提交至上层领导审批。
  第四十一条   所有员工均应填写相关报表,报表要求数字反映准确,清晰,报表干净、整洁;所有报表必须归纳清楚,易于查找。
  第十章  员工培训考核制度
  第四十二条  连续十个月考评达90分以上者,公司将其作为公司管理储备人才着重给予培养。
  第四十三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 由人事部门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十四条 考核的目的:  对车间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橡胶车间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0年5月1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