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查,这家无名塑料橡胶厂于今年4月开始,投资20万元,租用霞城村一处100平方米的民房新建而成,于5月开始进行设备调试生产橡胶,但并未办理环评手续,且生产调试过程中产生了噪声和气味,被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建设。据进一步调查,这家无名橡胶厂不仅未批先建,还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使用危险废物废机油生产半成品橡胶片,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
11月1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企业,针对其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6000元,并责令于11月9日前恢复住房原貌。同时,针对该企业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违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的行为,下达了《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就地查封了9桶约1吨废机油。
执法人员马超介绍,将把废机油交给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同时向长沙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反馈,请其调查处理辖区内向这家橡胶厂贩卖废机油的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