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肥城市人民法院以(2021)鲁0983破申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新轮轮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2021)鲁0983破申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肥城市新陶橡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同时指定山东德然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1年3月15日上午,按照肥城市人民法院的指定,山东德然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进驻厂区开展工作。
进驻现场会上,人民法院宣读了肥城市人民法院受理山东新轮轮胎有限公司、肥城市新陶橡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并对破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仪阳开发区有关领导、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管理人团队成员等参加了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