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布了一则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龙橡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2日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作出(2021)鲁11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森龙橡胶破产重整案件,并指定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
(图/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曾是山东省橡胶行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
据悉,森龙橡胶前身为山东驼宝橡胶有限公司,其成立于1993年11月,是日照市规模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山东省橡胶行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产品主要与山东五征集团、山东时风集团、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青州大金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国内大型汽车厂家配套。另外,在国内二十几个省、市地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批发、零售市场,产品出口东南亚、中东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据悉,森龙橡胶拥有载重汽车轮胎、农业轮胎、摩托车轮胎和工程胎六大系列60余个规格的产品,产品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荣誉称号。产品注册商标为"驼宝"、"森龙"。
满头“官司”,无奈破产重整
森龙橡胶设立于2009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庆森,公司位于五莲县高泽镇七宝山驻地,曾用名五莲县驼宝橡胶有限公司,2013年1月更名为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2013年11月取得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文,目前拥有年产120万条全钢载重汽车子午胎的立项指标,现产能约25-30万条/年。
(图/企查查)
(图/企查查)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于企查查获悉,森龙橡胶大股东为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潘为菊持股比例30%,于庆森持股比例19%。企查查显示,森龙橡胶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失信行为,曾10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履行情况均为全部未履行。因自身失信被限制高消费记录3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记录高达164条。执行标的总金额9712.89万元,未履行总金额9689.86万元,未履行比例99.76%,相关司法案件189条,且在2017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图/企查查)
公司大股东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曾8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记录111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2.71亿元,且股东潘为菊、于庆森皆有失信行为,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