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份结案通知书。
申请人为江苏东昊橡胶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是江苏亿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双方的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做出了调解。
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相关义务。
1月21日,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苏东昊橡胶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支付3万元欠款,以及案件受理费275元。
法院采取执行措施,而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故法院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6月2日,江苏东昊橡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执行中,申请人收到了欠款,同时申请结案。
法院裁定,此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