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潍坊青州市政务公开信息中显示,山东盛世泰来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无法正常使用被罚款壹拾叁万贰仟伍佰元整。山东盛世泰来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青州市经济开发区,是盛泰集团为进一步跟进国际轮胎发展趋势,投资生产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线,也是该集团生产高品质、高规格、高标准轮胎产品的制造基地。
2021年6月11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调查发现,公司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硫化工序正在生产,硫化车间4、5号硫化沟配套的光氧+等离子废气处理设施,部分光氧灯管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未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6月17日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潍环罚告字〔2021〕QZ207号),最终山东盛世泰来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也未对其行为进行陈述申辩。
最后,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项处罚裁量表第二项大气污染防治类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山东盛世泰来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壹拾叁万贰仟伍佰元整。
上述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持我局开具的缴款书缴至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潍坊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潍坊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