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制品行业污染物排放处理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6-07-21

   橡胶制品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广州市橡胶制品工业以轮胎制品企业、乳胶制品企业和其它橡胶制品企业为主体,其中轮胎制品企业分散在从化市、花都区、番禺区、海珠区等地,轮胎生产企业有广州珠江轮胎有限公司、广州市宝力轮胎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广州万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力车胎生产企业有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钻石车胎厂;乳胶制品企业主要有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双一乳胶厂,主要生产避孕套和手套,也在花都区;其它橡胶制品企业由于产品较多,也分散于广州各区、县级市,其中胶管的生产企业有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狮球胶管厂和广州天河胶管制品有限公司,胶带的生产企业有广州飞旋橡胶有限公司,橡胶零配件生产企业有广州刚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等。
 
  (二)生产工艺与污染物排放
 
  橡胶制品的主要原料是生胶、各种配合剂、以及作为骨架材料的纤维和金属材料,橡胶制品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包括塑炼、混炼、压延、压出、成型、硫化等基本工序。
 
  橡胶制品工业生产废气主要产生于下列工艺过程或生产装置:炼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纤维织物浸胶、烘干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压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硫化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树脂、溶剂及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在配料、存放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来自于三个方面:
 
  ①残存有机单体的释放。生胶如天然、丁苯、顺丁、丁基、乙丙、氯丁橡胶等,其单体具有较大毒性,在高温热氧化、高温塑炼、燃烧条件下,这些生胶解离出微量的单体和有害分解物,主要是烷烃和烯烃衍生物。橡胶制品工业生产废气中可能含残存单体包括丁二烯、戊二烯、氯丁二烯、丙烯腈、苯乙烯、二异氰酸钾苯脂、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氯乙烯、煤焦沥青等。
 
  ②有机溶剂的挥发。橡胶行业普遍使用汽油等作为有机稀释剂,可能使用的有机溶剂包括甲苯、二甲苯丙酮、环己酮、松节油、四氢呋喃、环己醇、乙二醇醚、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戊酯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等。
 
  ③热反应生成物。橡胶制品生产过程高温条件下进行,易引起各种化学物质之间的热反应,形成新的化合物。
 
  根据调查,橡胶制品生产的炼胶工艺废气、硫化工艺废气的特点是排放量大、污染物浓度低(非甲烷总烃浓度<20mg/m3),企业的炼胶工艺废气、硫化工艺废气多采用换气抽排至环境中,很少治理。部分新建企业采用水喷淋或生物净化处理后排放。
 
  在其他制品企业浸胶浆、胶浆喷涂等工艺装置中,使用汽油等有机溶剂,挥发产生大量有机废气。主要防治的技术有吸附、冷凝回收等,溶剂回收效率可达95%以上,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可达标排放。
 
  根据调查,橡胶制品企业炼胶、硫化工艺装置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为12~20mg/Nm3,部分新建企业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10mg/Nm3。而部分其他橡胶制品企业的浸胶、喷涂等工艺装置中由于使用大量有机溶剂(通常为汽油)排放有机废气,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较高。如某大型橡胶制品企业年耗用溶剂约5000吨,采用“活性炭吸附+蒸汽吹脱+冷凝回收+油水分离”工艺处理溶剂废气,处理之前非甲烷总烃浓度275-556mg/m3,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浓度23.4-76.2mg/m3。
 
  (三)控制措施
 
  ⑴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
 
  ⑵采用吸附法的要定期更换活性炭等吸附剂,并有详细的更换记录;采用水喷淋法的必须有运行记录;采用燃烧法的,设施要正常运行。
 
  ⑶有机溶剂等可能挥发有机物的物料要密闭贮存。
 
  ⑷对于在退二进三范围内的现有源,建议搬迁企业的同时进行现代化改造,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绚贸(上海)工业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台湾总翔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赵庆聪(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