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修正对华轮胎倾销初裁税率至18.58%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03-23

   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倾销初裁税率修正,将赛轮初裁税率从36.26%修正为18.58%;由此中国轮胎行业分别税率企业平均税率也从27.72%下降到18.99%.美国商务部根据赛轮提出的计算错误评论,修正了赛轮初裁税率计算中的错误,但没有接受佳通的计算错误评论意见,故佳通的税率不变。由于赛轮税率变低,中国轮胎行业普遍适用的分别税率企业平均税率也得以下降。

  美国商务部暂未发布实际执行的修正后倾销初裁保证金率。

  据了解,美国商务部在计算倾销幅度时,使用专业统计学软件SAS进行编程计算。由于计算程序源代码冗长复杂,美国商务部时常会出现编程错误。代理赛轮应诉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和美国德凯律师事务所成功发现了美国商务部SAS计算程序中的错误,帮助赛轮显著降低了倾销税率,从而也使全行业从中获益。

  下表为预计在扣除出口补贴及双重救济因素后,实际执行的税率情况表。

企业名称 修正后倾销初裁税率(% 补贴初裁税率(% 出口补贴调减税率(% 双重救济补贴项目调减税率(%  倾销及补贴合并有效税率(经调整)(预计)(%
佳通 19.17 11.74 0.45 0.00 30.46
赛轮 18.58 12.03 0.28 6.97 23.36
分别税率企业(平均税率) 18.99 12.03 0.28 6.97 23.77
固铂轮胎 18.99 12.50 0.00 6.97 24.52
全国税率 87.99 12.03     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