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损害终裁结果,裁定中国输美产品对美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裁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上述轮胎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故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新裁定意味着美国将正式对此类产品征税。中国厂商将被征收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00.77%的反补贴税,两者相加最高税率达188.76%。我国是全球第一大轮胎生产和出口国,年产量约6.3亿条,约占全球年产量的25%,其中40%产量用于出口。此次“双反”裁定措施落地,将对我轮胎产业带来三大影响。
一、输美轮胎数量急剧下滑。长期以来,美国一直是我国轮胎的第一大出口市场国,我国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对美市场依赖度较高,美占据了近三成出口份额。2014年,中国输美涉案轮胎产品金额23亿美元,约占我国轮胎出口总值的15%。自2014年6月美国发起“双反’”调查以来,已逐渐影响了我国轮胎对美出口。2015年1-4月,我国对美出口轮胎2126万条,同比急降29.7%。预计此次美国“双反”案件的持续时间将比2009年轮胎特保案更长,关税也远超特保案的35%税率。这将导致我国输美轮胎全面丧失价格优势,从而失去美国市场。
二、国内轮胎产业强烈动荡。本次终裁的输美轮胎“双反”案涉案轮胎企业200多家,涉案金额约33.7亿美元,预计上下游超过100万产业工人将受到影响。而美国“双反”又使国内企业的主要出口渠道受阻,造成企业开工率急速下降。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今年涉案轮胎企业的开工率由之前的90%陡然降至55%左右。随着“双反”案终裁,国内轮胎产业的动荡将进一步加剧。
三、引发其他国家地区跟风。近年来,我国轮胎企业成为“双反”调查重点。迄今为止已先后遭到美国、澳大利亚、巴西等10多个国家发起的“双反”调查,其中巴西、印度、埃及均已对我轮胎征收反倾销税。自2014年6月美对我启动轮胎“双反”调查以来,多个国家开始效仿美国。仅2014年7月—9月,就有巴西、俄白哈关税同盟、阿根廷对我轮胎产品先后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7月6日,南非轮胎生产商也提出将申请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开展对中国轮胎反倾销调查。随着本次“双反”案终裁,极易引起上述国家进一步延长或加大反制措施。
建议:面临严峻形势,国内轮胎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进一步开发国内市场。2014年中国汽车保有量为1.45亿辆,销量为2349.2万辆,保守预计2015年和2016年将以5%的速度增长,国内轮胎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二是调整贸易布局。借力“一带一路”战略,做好全球化投资、生产、贸易布局,开发新兴市场。三是积极应对贸易摩擦。企业应做好长期应对准备,积极参与抗辩,争取有利裁决。
输美轮胎“双反”案带来的三大影响及对策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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