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征收14.79%-35.35%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据悉,在此次反倾销调查中,共涉及我市11家企业,其中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因停产而被作为非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最高,为35.35%。万达宝通轮胎为28.03%;兴源轮胎、盛泰橡胶、奥戈瑞轮胎、恒宇科技、金宇轮胎、永泰化工、恒丰橡胶、华盛橡胶等9家企业反倾销税率为19.52%。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自去年9月起,欧亚经济委员会(由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6个成员国组成)就开始对中国载重其车轮胎开展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