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橡胶新政分析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6-08-15

   这几天市场上流传出一份《混合橡胶通用技术自律规范》,有人惊呼混合胶完蛋了,有人说这种东西不痛不痒,看完了之后有点小小的感触想写出来。

  首先,这份文件是真实的,不然大家可以去中国天然橡胶协会的网站去查询。其实一个文件是否对市场有影响,当然还是要看发布人是谁了,文件中盖章的有两个中国天然橡胶协会,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虽然都是中字头,不过看了看协会介绍,都算是民间组织,所以很多人认为这种东西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市场的影响就是个屁。 这里面必须把《复合橡胶通用技术规范》拿出来比较一下,因为混合橡胶的前生今世,也是在复合橡胶执行新标准之后才有了这个编码的春天,具体后面展开再讲。复合橡胶的标准是2014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2014年第33号公告正式发布的。标准将复合橡胶定义为“生橡胶与炭黑、二氧化硅(白炭黑)等配合剂的均匀混合物”。当按ISO9924试验时,复合橡胶中生橡胶含量不应大于88%(质量分数)。当时规定是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是海关、商检并没有出台正式文件严格要求,加上各大轮胎企业进京诉求,时间又延期了6个月,于2016年2月1号正式施行,这个政策且不说内容如何,发布人是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这种国家层面的结果是什么呢,青岛保税区自2016年新政以来,只进口了一个批次的复合橡胶,换句话说复合橡胶没人进口了。我比较好奇的是混合橡胶这篇技术规范是自律规范,那么自律是要求哪些人自律,又是哪些起草的?仔细一看,都是产业的巨头,那既然是自律规范,是不是起草者第一个要遵守呢,如果不遵守的话这规范不就是一纸空文,那如果这些产业巨头都遵守自律规范真的不进口了,市场会如何呢?更有意思的是,这文件约定了一个执行时间8月18号,8月4号公布,18号就执行,那之前海上订的远期货怎么办呢?所以这个文件到底有没有用,大家只要盯着起草人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他们如果都不遵守,还有什么公信力。
  其次,这个文件还是有一些积极的意义。它提出了一个混合橡胶的定义,最近全国各大海关对于混合胶的查验都十分严格,归根到底什么是混合橡胶,如何检验混合橡胶,对于海关来说是个十分头疼的问题。这篇文件当中对于混合橡胶的定义,分类,成分,包括检验方法,同时对国外客户的要求,都做了一一详细解释,这里面又出现了一个问题,我们海关对于混合橡胶到底是怎么定义的?现在混合胶进口的代码使用的是40028000,海关代码一般分为两层,首先看4002,在海关总署里面4002这个代码解释的含义为合成橡胶及从油类提取的油膏,初级形状或板、片、带;品目40. 01所列产品与本品目所列产品的混合物,初级形状或板、片、带。其实不难看出4002主要的含义是合成橡胶,但是后面加了一句品目4001和本品目的混合物也可以,那4001众所周知就是天然橡胶代码,那简单理解就是4002也可以是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混合物,40028000输入之后海关显示为税目40.01所列产品与本税号所列产品的混合物,所以天胶加合成的方式完全OK的,问题是含量怎么检测?这是海关最头疼的问题,也是贸易商和工厂最头疼的问题,谁也没法说清楚混合橡胶到底怎么区分含量,大家都是囫囵吞枣,这次自律规范给出了一个答案,就是用含氮量来区分,这个方法到底有没有效,咱不是技术咱不清楚,不过不管怎么样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方式。自律文件里面还规定了混合胶的成本比例,要求五五开,这个有点强人所难,海关关于橡胶总解释中的注释五是这么说的 本章注释五规定了区分非复合(品目40.01及40.02)与复合(品目40.05)的初级形状、板、片或带状橡胶或橡胶混合物的标准。本注释对于是凝结前还是凝结后复合不加区别,并允许品目40.01及40.02的橡胶或橡胶混合物含有某些物质,只要这些橡胶或橡胶混合物仍保持原料的基本特征,允许含有的物质包括矿物油、乳化剂、防粘剂、少量(一般不超过5%)乳化剂的分解产物,以及非常少量(一般低于2%)的特殊添加剂。5%和50%我觉得这个民间组织应该左右不了海关的,同时形状也左右不了,这点只能说民间组织给出了一个意见,但是具体能不能执行这是未知数,同时相信按照现在东南亚加工厂的加工水平,他们也做不到。
  最后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否对市场形成巨大影响,还是要看后续的执行,单纯的民间组织文件其实无法约束市场,但是它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和检测方法,这点会不会得到海关的认可需要重点关注,其实含量,外观形状,我相信海关看都不会看,但是含氮量检测方法,对于海关来说是个不错的尝试,假设海关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检测,市面上又有多少混合橡胶经得住推敲,当然一切都是假设,静观其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