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风灾保险赔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受强台风“莎莉嘉”的影响,公司下属 25 家基地分公司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10月22日发布的《海南橡胶关于台风“莎莉嘉”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根据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的橡胶树综合保险协议,经双方沟通磋商,最终确定此次赔付金额为96,880,659.26元。截至2016年12月14日,该风灾赔付款项已全部到账,其中前期收到预付款20,000,000元(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1日发布的《海南橡胶关于收到风灾保险预付赔款的公告》),余款76,880,659.26元于2016年12月14日到账。公司将上述款项计入专项应付款,专项用于弥补受灾损失及灾后清理相关支出。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