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企打赢今年贸易摩擦第一案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7-02-24

   今天一大早代理律师方面就传来消息,中美轮胎‘双反’案中方赢了。”2月23日,省商务厅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韩洪祥兴奋地告诉记者,新年伊始,浙江企业积极参与的贸易摩擦案首案告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2月22日表示,从中国进口的公共汽车和卡车轮胎并未损害美国相关行业,因此不会向这些商品课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这个案件涉及的主要产品为载重轮胎。”我省涉案企业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早在去年初美国方面便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今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曾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对于这一裁定,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局长王贺军曾作出回应,表示裁决极其不公平,严重损害中国的利益。
 
  美国商务部当时声称,中国相关厂商的倾销幅度为9%和22.57%两档,补贴幅度为38.61%至65.46%。基于倾销幅度和补贴幅度的终裁结果,美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
 
  “在案件发生前,我们每个月出口到美国的载重轮胎在3万到4万条左右,占到公司对美出口近70%的份额。”中策橡胶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败诉,除4%的正常税率以外,中策橡胶将被额外征收42%的税率,这将使得轮胎产品对美出口受到极大影响。“作为轮胎行业的领军企业,我们与行业协会和行业企业站在一起,积极应对,第一时间将最真实的情况反馈给美国方面。”
 
  韩洪祥告诉记者,要认定倾销是否成立有三个要件:一是是否存在倾销;二是有没有对当地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三是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即便是美国商务部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还需另一家联邦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认定是否对美国相关行业有实质性损害,以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
 
  今年春节前,省商务厅与中策橡胶集团等企业负责人积极参与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橡胶协会组织的庞大抗辩小组飞往美国,与代理律师一道参加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共同运用规则,表明立场,有效抗辩,直到除夕才返回浙江。
 
  3比2!最终,5名投票委员中有3人反对作出进口产品有损本国行业的裁决。
 
  据了解,2016年由美国发起、涉及我省的贸易摩擦案共23起,涉案金额6.3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1.67%和3倍多。面对频发的贸易摩擦,我省积极开展预警工作,及时向企业提供预警信息,主动为企业做好涉外法律指导。相关专家则表示,企业应把贸易摩擦作为倒逼企业转型、产品升级的推动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