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经理表示可以全额退款,并给予另外一件产品七五折优惠,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三倍赔偿要求,他们无权解决。
在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一位售后经理说:“我们就是有一些描述上的错误,或者是一些比较严重的错误,但我们不是虚假宣传。”他表示现在只能按照NIKE的政策来执行,并表示已对这款鞋作出了公开召回,并且在当地工商部门做了备案,通知了各门店。
然而,记者从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从未接到过耐克公司的备案或相关情况说明。
五年前搞双重标准
NIKE被罚了487万
郎先生发现虽然耐克中文官网上关于这款鞋的介绍无法打开,然而在美国的英文官网上,关于这款鞋有气垫的介绍依然存在。
售后服务人员称会在一周内以邮件形式书面答复消费者的要求,但是,一个月过去了,消费者郎先生并没有接到NIKE任何形式的答复。消费者只能通过售后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都是同样的解决方案。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说,NIKE只全额退款的这种内部规则根本无力对抗法律,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对消费者来说,没有气垫就构成欺诈。
“不是说发生以后改了,就不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以为我在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报备了,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是对消费者维权的一种搪塞。”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邱宝昌律师说。
耐克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1年,消费者发现,在中国销售的“zoom2011”篮球鞋,前脚掌比美国同款缺少了气垫。消费者据此向工商部门举报NIKE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耐克当时对此的解释也是宣传失误,给出的解决方案同样是全额退款,但北京市工商局经过调查后认为,NIKE公司侵害了中国消费者权益,2012年10月对其开出了487万元的罚单。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