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针对中弹性体或橡胶奶嘴及安抚奶嘴中释放的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发布了EN 12868:2017。与之冲突的国家标准将于2017年7月前撤销。
1993年4月,欧盟(EU)发布了93/11/EEC指令[1],限制弹性体或橡胶奶嘴及安抚奶嘴中释放的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该指令也规定了检测此类物质的基本原则以及分析方法。
1999年8月,CEN发布了EN 12868:1999,将其作为符合93/11/EEC指令要求的标准方法。该标准提供了详细的橡胶奶嘴和安抚奶嘴中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的提取及分析流程。
2016年10月,CEN审批通过了弹性体或橡胶奶嘴及安抚奶嘴中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相关的新标准EN 12868:2017。该标准为商业标准,可在英国标准协会(BSI[2])等国家标准组织获取。
EN 12868:2017对1999版进行了更改,主要体现在:
- 重新定义了"正-亚硝胺"和"即用产品";
- 更改了"弹性体"和"橡胶"的定义;
- 要求进行两次迁移测试和两次测定;
- 更改程序,包括亚硝化的温度,并规定了测试中弹性体样本和橡胶的最低样品量;
- 将N-亚硝基二异丁胺(NDiBA,CAS号 997-95-5)归为奶嘴中的可识别的亚硝胺,这一规定与测试和校准标准相关;
- 提供n-亚硝胺校准液的气相色谱法(GC)以及用热能分析仪(TEA)检测仪分析得到的的保留时间用于辅助分析(附件B);
- 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n)作为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的替代性分析方法。技术设置见本标准的附件D。
应注意的是,1999版和2017版EN 12868的分析容差相同。亚硝胺的总容差为0.01 mg/kg,亚硝基物质的总容差为0.1 mg/kg。
EN 12868:2017或其之前的版本以及玩具安全标准EN 71-12都是检测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应注意的是,两种方法的提取和分析程序存在差异。
表1总结了93/11/EEC指令的主要内容,以及检测弹性体和橡胶奶嘴及安抚奶嘴中的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的的EN 12868(两种版本)。
通过遍布全球的实验室网络,SGS能够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欧盟和国际市场上玩具、橡胶奶嘴和安抚奶嘴中亚硝胺物质和亚硝基胺物质的分析测试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