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东客运站,即地铁一号线纺织城站处违法建筑相关情况近日公开,某橡胶制品厂欺诈土地证和违法建筑,导致西安市灞桥区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员也因此被撤职及党纪处分。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2016年12月9日出具的《关于撤销西安联谊电子配件厂土地登记的决定》(市不动产登记[2016]1号)显示,西安联谊电子配件厂于2000年7月26日向西安市原灞桥区土地管理局申请的土地登记及同年8月30日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西霸国用(2000)字第728号)经监察部门查明后被予以行政撤销。撤销理由为:西安联谊电子配件厂在申请土地确权及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欺诈登记行为。
自此,历经十六年的西安市城东客运站处违建和诈骗问题尘埃落定,回顾这十六年,真相的浮现也是历经千辛万苦。本次违法建筑长期存在的背后看似复杂但实际仅是一次“偷梁换柱”。相关资料显示,联谊电子配件厂系两个工厂以“联营”、“托管”的形式而合并成立,联谊电子配件厂为集体所有企业,相关资产隶属于国有工业局,后经过公司制改革,联谊电子配件厂引入了外部股东并变更为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前身系“华山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改制完成后,杜晓菲持有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97%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而原本属于集体企业联谊电子配件厂的国有土地资产,未花分毫变成了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资产,此时的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性质已经不再是集体所有企业,而是一个纯粹的民营企业。不过为了维系集体企业性质的外在形象,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每年仍象征性的支付工业局股利分红。但直到本次处理结果公布之后,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未受到丝毫追究。
据了解,针对本次虚假登记,欺诈登记行为,西安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做出上述处理意见,同时对涉及该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行政处理和党内纪律处分。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16年7月,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对西安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细致调查,最终明确了“骗取国有资产”性质的违法行为,同时责令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西安市灞桥区区委、区政府等主管部门对相关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同年8月,西安市灞桥区政府查明相关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土地虚假确权登记事件的直接领导责任人灞桥区科技局局长王宏举(原灞桥区工业局局长)给予行政撤职的行政处分,同年底,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本事件相关经办人员做出行政处分,经调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共有六名干部具体经办此事,六名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法制与社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