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标准技术评审中心在京召开会议,总结国家标准委部署的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试点工作。这次试点组织山东、浙江、江苏、内蒙古、青岛等机构围绕11项国家标准开展了实施效果评价,青岛市标准化院参与了其中的 《工程机械轮胎技术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3项。
根据评价结果,11项国家标准技术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性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与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市场条件基本相适应。标准自发布后,将成为各级政府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也是企业组织生产和控制质量的重要依据,逐渐成为消费者选择产品和服务的重要信息指引。
据了解,此次国家标准评价工作自2016年8月开始,2017年3月完成研究报告。青岛市标准化院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走访等方式,对企业、技术机构及消费者等进行了系列调研,顺利完成研究报告。3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效益表现为:《工程机械轮胎技术要求》对提高轮胎质量,延长使用寿命,推动绿色轮胎产业健康发展成效显著,该标准被多数工程轮胎生产企业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应用,从而使市场中工程轮胎产品质量有了基础保障,保证了工程轮胎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加速了行业洗牌,促进了知名品牌建立,引导企业生产节能、高效、高端化产品,走出无序竞争困境,对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具有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指标可与欧盟的标准接轨,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该标准统一了技术门槛高度,促使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将标准应用到生产的各个环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另外,该标准以控制纺织品中主要有害物质为目标,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无害的产品提供了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