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邱甜 马润娇)省一中院近日一审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林某滥伐林木认罚缴纳罚金并补种了橡胶树,被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初,被告人林某以5000元的价格向陈某购买位于琼海市东红农场内洞作业区七队的一片橡胶树用于砍伐、出售。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林某使用油锯砍伐了该橡胶园内的部分橡胶树。3月29日上午,林某继续在该橡胶园内砍伐橡胶树,并雇请陈某香、黎某琼帮忙装运被砍伐的原木,后被琼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制止。经鉴定,被砍伐的橡胶树57株,林木立木蓄积量为31.3665立方米,出材量为21.9565立方米。4月中旬,林某在采伐后的橡胶园及周围空地上补种了橡胶树118棵,成活116棵,经琼海市农林局验收,林某补种的部分橡胶树合格。
省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并缴纳罚金,并在采伐后的橡胶园及周围空地上补种了橡胶树,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