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国橡胶网记者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了解到,欧洲委员会近期公布了对华卡客车轮胎反倾销案替代国选择结果,初步认定巴西为合适的替代国。
在2017年8月11日欧盟的立案公告中,欧委会决定暂时选择美国作为本次反倾销调查的替代国,另外,土耳其、日本和韩国作为可能的替代国备选。
2017年10月,欧委会联络了美国、韩国、日本、印度、南非、土耳其、泰国、巴西8个国家共22家被调查产品生产商,向他们发放了替代国生产商问卷。2017年11月底至12月初,欧委会分别收到来自美国、泰国、南非与巴西各1家生产商问卷答卷。2018年1月,欧委会初步认定巴西为最合适的替代国。
之所以选择巴西,其原因一是巴西生产商提交了一份完整答卷并提供了详尽的信息;二是配合答卷的巴西生产商生产销售数据具有代表性,巴西卡客车轮胎年产量超过700万条,出口数量约为90万条,且国内消耗量可观,配合答卷的生产商年产量超过100万条;三是巴西与中国均为天然橡胶生产国,两国获取原材料的难易程度相近;四是两国经济发展大体相近;五是无利益相关方表示反对巴西作为替代国。
中国橡胶网记者从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欧委会认为,美国生产商未能提供答卷所需要的数据,答卷不完整;泰国生产商虽然按时提交了完整的答卷,但是其卡客车轮胎年产量仅不到1万条,数据不具有代表性;南非提供了完整答卷,但其产量非常小,因此这几个国家都不是合适的替代国选择。
1月26~28日,欧委会委员已完成了对巴西生产商替代国问卷答卷中信息的现场核查,目前正在现场核查中国生产商答卷中信息,核查将持续至2月9日左右。
另据悉,由于欧委会尚未披露巴西生产商信息,中方律师已于2018年1月30日联系欧委会,要求其披露巴西生产商的必要信息,包括其生产出售的产品种类(新胎和/或翻新胎)以及相应的产品控制编码等信息。目前该请求尚未得到欧委会的回应。
中方针对替代国选择所做的工作
2017年8月21日,向欧委会提交了替代国初步评论意见,要求欧委会终止替代国做法并对中国企业适用市场经济调查方法,同时提交了有利的泰国生产商信息。
2017年9月8日,正式向欧委会提交替代国评论意见,重申欧委会不应在本案中继续适用替代国制度;如若适用,则反对将美国、日本和韩国作为替代国。
2017年10月12日,向欧委会提交第一轮潜在替代国信息,包含泰国、巴西和土耳其的国内生产商以及相关协会的联系方式。
2017年11月6日,向欧委会提交补充更新后的有利泰国生产商联系方式。
2017年11月8日,玲珑泰国公司主动联系欧委会,表达了配合回答替代国国内生产商问卷答卷的意愿。次日,欧委会向玲珑泰国公司发放了替代国生产商问卷。随后,玲珑泰国公司按时提交了完整答卷。
2018年1月16日,欧委会公布了替代国选择结果,初步认定巴西为最合适的替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