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反倾销第四次复审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因拒绝参与调查而获得76.46%的倾销税率,7家企业获得零税率。
美国商务部乘用及轻卡胎反倾销第四次复审初裁税率见附表。
强制应诉企业山东龙跃橡胶有限公司和青岛奥日新轮胎有限公司因拒绝参与调查获得了76.46%的税率。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获得零税率。
森麒麟海外业务负责人介绍,因为被抽到的强制应诉企业都选择了放弃,美国商务部有可能对申请分别税率的企业适用强制应诉企业的惩罚性税率。所以,森麒麟轮胎主动出击,向美国商务部提交评论意见,要求美国商务部对配合调查的分别税率企业不得适用惩罚性税率,并且自愿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出口美国市场的数据,要求成为自愿应诉企业。最终,美国商务部接受了相关意见,对配合调查且获得分别税率的7家企业适用了上一轮复审的非惩罚性税率,即零税率。
“尽管终裁税率才是最终生效税率,但无论如何,这都是让人万分惊喜的结果。”森麒麟海外业务负责人表示。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以上初步裁决结果不发生实际效力,实际生效的税率以此次复审的最终裁决结果为准。
美国商务部乘用及轻卡胎反倾销第四次复审初裁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