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复审结束,美对华半钢胎将继续征税5年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2-23

美国商务部(“商务部”)于2021年2月19日正式在《联邦公报》上刊载了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半钢胎”)第一次日落复审继续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的税令。

之前2020年11月4日,商务部做出了如果撤销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令,将可能导致倾销及补贴继续或再次发生的快速日落复审最终裁定。2021年2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会”)发布公告,认定如果撤销税令,则会继续引发对美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由于商务部及委员会均作出了肯定性的裁决,所以商务部最终于2月19日发布了继续征税5年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令。

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商务部做出的日落复审裁决中提及的税率不会影响中国应诉企业正在执行的税率。各家企业通过原始调查及年度行政复审调查获得的税率将持续有效。

什么是日落复审?

日落复审是指反倾销/反补贴税的到期复审,就是在对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美国的日落复审由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会”)分别进行,商务部负责对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取消后,倾销/补贴是否会继续或再度发生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委员会则负责对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取消后,实质性损害是否会继续或再度发生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如果两者都做出肯定性裁决,则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5年,否则自行终止。

关于本次日落复审

2015年8月10日,美国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双反税令”)生效,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乘用车轮胎征收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16.33%的反补贴税。随后经过多次年度行政复审,部分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下降,同时有近20家企业在其后的年度行政复审中获得了零税率。

2020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会”)对该双反税令发起第一次日落复审,以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税令。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当时积极同中国产业相关企业商讨是否参与此次日落复审。随着轮胎企业海外布局及出口方向调整,出口市场由原来的单一欧美市场变得相对多元化,加之今年疫情对出口冲击影响较大,企业经营压力较大,故很多企业放弃参与此次日落复审,因此中国产业未参与此次日落复审。

由于只有美国申请人申请参与日落复审,所以商务部启动了快速日落复审程序,并于10月底做出了快速日落复审裁决且于11月4日正式在《联邦公报》上进行了公告。委员会则在中国产业缺席的情况下,做出了会继续发生实质性损害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