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硫化机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3-04

 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Larsen & Toubro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轮胎硫化机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此次调查产品不包括用于自行车轮胎的六层硫化机。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7751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18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邮件发送至:adg13-dgtr@gov.in、adv11-dgtr@gov.in、dd18-dgtr@gov.in和dd15-dgtr@gov.in)。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提醒,凡在倾销调查期(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期间向印度出口过轮胎硫化机(Tyre Curing Presses)产品的企业,即为涉案企业。

  如有应诉相关问题,可咨询中橡协技经委&公共关系部(010-84913995)。

  新闻链接:

  2008年10月1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轮胎硫化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0年1月8日,印度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CIF10%的反倾销税。

  2011年5月23日,应Ralson India Lt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硫化机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2012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硫化机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将用于自行车轮胎的六层硫化机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2012年5月14日,印度财政部接受印度商工部所作出的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结果,将用于自行车轮胎的六层硫化机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2015年1月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轮胎硫化机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6年3月29日,印度第二次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