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橡胶生产安全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12-24

(4)单体和溶剂回收  乳液聚合后的单体,常用减压、加热或汽提等方法(称为脱气)予以回收,脱出来的气体(单体)经过压缩、冷凝等过程获得重复使用。

  回收乳液聚合的单体时,其减压闪蒸和真空脱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密闭良好,防止吸入空气,并需经常检查,当发现系统内的垫片、密封填料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或调换。真空泵应装有单向阀门,防止突然停车时空气吸入设备内和单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引起燃烧爆炸。

  回收的丁二烯浓度较高,经压缩后温度可达6070℃,极易形成丁二烯过氧化物和端基聚合物。在自聚过程中,聚合热难于逸出时,就有发生丁二烯过氧化物分解爆炸的可能。对易于发生丁二烯过氧化物自行分解爆炸的危险场合,如压缩机、分离器等应采用结构可靠的隔爆保护措施。

  (5)后处理  后处理由洗胶、脱水、干燥、成型和包装等工序组成。

  橡胶在膨胀干燥机中挤压时,温度很高,在100200℃之间,常因供胶量太少或胶料在膨胀干燥机中停留时间过长,导致橡胶在高温下塑化。塑化胶经过膨胀干燥机被挤出时遇空气易着火,或在热风干燥箱中燃烧。

  在热风干燥箱中,必须设有蒸汽灭火管线,当出现橡胶塑化冒烟或着火时,应立即打开蒸汽灭火管线的阀门,同时关掉风机,避免扩大事故。

  膨胀干燥机温度不可超过190℃,以防温度过高橡胶起火。

  橡胶在垂直振动提升机中,和铁器产生振动摩擦,极易产生静电积聚,静电电荷可达1万伏。如果橡胶的挥发物中含有一定浓度的可燃气体时,便会引起橡胶着火燃烧。

 

                ——摘自《安全工程大辞典》(化学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