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8.210, -0.16, -1.91%)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科研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2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15,358,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28,500,000股的50.258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22人,代表股份215,163,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3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226,04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7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谢发友、任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15,35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6,0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15,35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6,0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15,35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6,0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15,35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6,0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15,264,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5,9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9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15,35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6,0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15,35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6,0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215,35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6,0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律师、任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完善员工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以不超过每股12元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原则上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持有人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尽快开展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讨论和员工意见征求工作,且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待该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明确的持股计划草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此过程中,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面临着政策、利率、经济周期、流动性等诸多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