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收入保险赔款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1-0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收入保险赔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3.8300.041.06%)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签订的《海南橡胶2019年橡胶收入保险项目保险协议》约定,2019年11月,因价格波动触发保险赔付条件,经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查勘定损,确定此次赔付金额为39,003,238.21元。目前,该款项已全部到账,公司将计入其他收益。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0-00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审议情况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12.5800.211.70%)”)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9月30日,公司在浦发银行海口分行办理了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结构性存款,约定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5%,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9%/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5%,产品预期收益率为4.00%/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上述结构性存款现已于近日赎回,公司收到本金人民币1亿元,获得收益人民币975,000元,符合预期收益。上述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6.8亿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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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1)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75%/年;

  (2)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0-00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现金管理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等,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近期,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3.7400.051.36%)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

  产品名称:本利丰·34天

  存款期限:34天

  收益率:2.6%/年

  收益起算日:2019年12月31 日

  到期日:2020年2月3日

  总金额:人民币1.8亿元

  (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19JG3773期(3个月)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存款期限:3个月

  收益率:1.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75%/年;

  2.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40%/年。

  收益起算日:2019年12月31日

  到期日:2020年3月31日

  总金额:人民币1亿元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在农业银行购买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及浦发银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存放于公司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现金管理产品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海南银行购买了4亿元的定期存款,在农业银行购买了1.8亿元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在浦发银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1亿元,合计为6.8亿元。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