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第一家橡胶工厂
我国最早的橡胶企业是一九一五年邓凤墀、陈玉波在广州创办的广东兄弟创制树胶公司,主要生产胶鞋底。一九一九年在上海开办了中华橡皮厂,生产鞋底、力车胎和橡胶玩具。到一九二七年,上海和广州的橡胶厂发展到15个。但是,这些作坊式的小厂,势单力薄,无力与洋货竞争,大多数夭折。
在私营橡胶企业中,实力最雄厚的是旅日华侨余芝卿一九二八年创办的上海大中华橡胶厂,生产双钱牌胶鞋。在当时提倡国货、抵制日货的爱国运动中,它的产品很快打开了销路,盈利甚多。后来国内胶鞋市场萧条,这个厂又适时添置设备,开始生产汽车轮胎。一九三七年,大中华橡胶厂已成为国内资本最多、规模最大的橡胶厂。另一个较大的企业,是一九三○年在上海成立的正泰橡胶厂。它是由一九二七年开办的义昌橡皮厂组建而成,投资白银12万两,生产胶鞋。这个厂注重产品质量,一九三四年创制回力牌球鞋,式样新颖,畅销全国各地。
大中华和正泰两个橡胶厂的发迹,吸引了民间资本相继开办橡胶厂,从上海、广州扩展到天津、山东、辽宁。一九三一年各地橡胶厂发展到70个,一九三六年发展到96个。这时,上海的胶鞋产量达到3,000多万双,其中大中华橡胶厂为870万双。
一九三七年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以后,橡胶工业遭到了巨大的灾难。上海31个橡胶厂,毁于日军炮火的资产即近总额的四分之一。为了求生存,上海有一部分工厂向内地搬迁。大中华橡胶厂内迁的轮胎设备和其他几个厂的设备,途中全部散失。利华橡胶厂内迁时,沿途靠变卖原材料支付搬运费,辗转几年,经桂林、贵阳等地,一九四五年才到达重庆。一九三八年,上海能开工的只有6个橡胶厂,约7,000名工人失业。后来,大中华橡胶厂也难以维持生产,终于在一九四二年全部停工。
广州沦陷以后,这个地区的橡胶厂基本上都已停产或倒闭。最大的冯强橡胶厂,在内迁中设备散失殆尽。
一九三九年爱国华侨陈嘉庚组织南洋华侨集资,成立中国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一九四○年这个公司在重庆、昆明、贵阳分别开办橡胶厂,总称中南橡胶厂,经营翻修轮胎业务,其中重庆厂还生产胶鞋。从此,西南地区也有了橡胶企业。
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私营橡胶企业重整旗鼓,橡胶厂由107个很快增加到496个。大中华橡胶厂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综合性橡胶企业,拥有6个橡胶分厂、3个原料分厂、1个机修分厂,职工3,280人。正泰橡胶厂在杨少振的经营下,也成为拥有4个橡胶分厂和两个原料厂,职工达2,600人的大企业。两厂的分厂扩展到天津、广州,批发所分布到二十几个城市。中南橡胶厂从上海买到一个橡胶工厂以后,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由重庆转到上海。
一九四七年,时局动荡,经济萧条,各地的小橡胶厂纷纷倒闭。一九四八年大中华和正泰两厂的生产下降40%;一九四九年解放前夕,生产又下降40%。生产经营不景气,还受当局的敲诈勒索,大中华厂一九四七年被当时社会局勒索黄金100多两,一九四八年又被强令将资本黄金2,700两和3万美元兑换金圆券,并且限期卖出大量橡胶制品换金圆券。由于通货恶性膨胀,金圆券贬值,损失惨重。私营橡胶企业已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
二十年代初,在我国橡胶工业开始发展时,日本人就在上海、大连等地先后建了5个橡胶厂。一九二八年到一九三一年,日本人在青岛、天津、辽宁等地又建了8个橡胶厂。这些厂生产的胶鞋和其他产品,全部在中国倾销。三十年代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华北以后,继续在我国兴建橡胶厂。到一九四四年,日本在东北已建有橡胶厂30个。其中略具规模的有东洋轮胎株式会社和太阳、亚细亚橡胶株式会社等12个。在青岛、天津、上海等地,日本也有橡胶厂30多个,其中青岛胶皮工厂具有一定规模。
一九四四年国民党政府利用美国提供的战时援助,在贵阳和重庆建了两个翻胎厂。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政府交通部、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和国民党中央党部等系统接收了各地的日伪橡胶厂。接收以后,有的厂被标价拍卖,有的发还原主,剩下19个橡胶厂大部分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些厂的设备器材全部或部分被盗卖,至解放前夕,各厂残存的设备仅剩三分之一;国民党军队还炸毁了沈阳橡胶二厂,把青岛鑫和橡胶厂的设备拆运台湾,各厂的技术资料大部散失。
以一九四九年与历史最高年份相比,生胶消耗量下降13%,轮胎产量下降65%,力车胎产量下降24%,胶鞋产量下降25%。
旧中国橡胶工业带有半殖民地的特点:一是产品质量很差,品种不全。例如,汽车轮胎只能生产10.00—20以下的10个规格。胶鞋品种少,穿用寿命很短。二是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工厂规模小、生产零散。主要设备炼胶机,有90%都是直径在14英寸以下的小型机械,且大多是国外过时的旧货。一九四八年全国有507个橡胶厂,只有炼胶机1,000台,平均每厂不到两台;职工2.4万人,平均每厂40多人;一半以上的工厂是手工作坊,开工率常年只有三分之一到一半。三是原材料绝大部分依赖进口。一九○四年即有南洋归国华侨在海南岛种植橡胶树,但直到解放前夕,种植面积仅有3万亩,生胶年产量约300吨,只能满足需要的2%。橡胶辅料和助剂几乎全靠进口。四是工厂集中在上海、青岛、天津、沈阳和广州五大城市。
解放区的橡胶厂从一九四五年开始建立。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人民解放军接管日本满洲护谟工业株式会社,成立东北军区军需部第三局辽宁橡胶厂,生产胶鞋。将安东(后改名丹东)的三和、永昌两个橡胶公司组建成安东胶皮工厂,下设两个橡胶分厂、1个辅料部和1个配件部。一九四八年全厂职工有1,148人,日产胶鞋达到1万双。为了适应解放战争需要,部队购买了海城的私营海轮橡胶厂,搬迁到瓦房店,生产胶鞋和橡胶杂件;在哈尔滨,自造设备新建了国光、强华、惠利3个橡胶厂,生产胶鞋。后来三厂合并成立东北军区军需处橡胶厂。此外,东北地区还有建业、政新等7个公营橡胶厂,小量生产胶鞋和橡胶杂品。在山东,威海市私营中威橡胶厂在人民政府的扶持下,恢复了生产。以后,东海军分区、北海银行和威海市人民政府给中威橡胶厂投资,办成了解放区第一个公私合营橡胶厂,有职工246人,年产胶鞋27万双。与此同时,烟台的新兴橡胶厂由胶东军区组织恢复生产,后来成为中威橡胶厂的分厂。
一九四八年东北地区以后,××接管了××各系统在东北的橡胶厂并进行了改组。同年十一月,东北工业部企业管理局成立东北橡胶公司,管辖沈阳、安东、辽阳3个地区的9个橡胶厂、1个机修厂和1个研究室,职工共约5,000人。东北橡胶公司成立以后,立即组织抢修厂房、设备,筹措资金、原料,招聘专业人才,使绝大多数工厂在三个月内恢复了生产,以轮胎、胶鞋、雨衣、胶艇等产品支援了解放军南下。公司还抓了基础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以后建设新中国的橡胶工业初步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