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轮胎反倾销税率或在25%-35%

来源:信息投稿 作者: 发表时间:2015-01-03

   综合外媒报道,在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反补贴初裁税率公布后,国外分析机构已经开始评估美国“双反”的另一项调查——反倾销。

 
  摩根士丹利在11月25日发布的一份投资者报告中称,考虑到2009年轮胎“特保案”期间,第一年的税率是35%,之后按比例缩小,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我们相信反倾销终裁税率可能会在类似的范围。”
 
  分析师认为,征收惩罚性关税,将导致大部分中国低端轮胎回流到国内和其他市场,并加剧中国轮胎市场的竞争,“因此,轮胎价格持续下跌的趋势并没有结束。”
 
  摩根士丹利在报告中警告称,对于轮胎制造企业来说,“双反”关税对于不同企业或许有不同的影响。比如韩泰轮胎,因为是市场领导者之一,关税可能成为其潜在威胁。然而,对于耐克森轮胎来讲,则可能是一件好事,“中国轮胎大举退出美国市场,而耐克森产品部分同中国轮胎重叠,因此可能从中受益。”
 
  报告分析称,总体来看,关税增加对于轮胎巨头们的影响有限。“米其林、马牌等企业也从中国进口轮胎到美国,但由于是高端产品,所以影响会很小。”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美国商务部近日公布了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反补贴税初裁税率。固铂(中国)昆山轮胎有限公司税率为12.5%,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税率为11.74%,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税率为81.19%。其他中国企业适用税率为12.03%。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反补贴终裁结果预计于2015年4月6日前后由美国商务部宣布,反倾销初裁预计于2015年1月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