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橡胶行业第一份行业性集体合同在平度签订。据了解,该行业性集体合同是当地行业工会与企业就职工的相关薪酬等待遇协商签订,涉及职工5000余人,规定职工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至20%,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日前,平度市橡胶业第一届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在平度市明村镇召开。会上,代表企业方的平度市橡胶业商会与代表职工方的平度市橡胶业工会联合会签订了《平度市橡胶业集体合同》。这标志着青岛市橡胶行业第一份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
据介绍,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地方工会或者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企业方面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该集体合同的签订是平度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
与传统的劳动合同相比,行业性集体合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该行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更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明确规定职工最低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浮10%—20%,工资增长要与企业效益同步,企业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
据了解,该份行业性集体合同,共覆盖橡胶行业企业25家、职工5000余人,开创了平度市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的先河。下一步,平度市将在橡胶行业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在建筑、采矿、餐饮服务等农民工相对集中、工资报酬相对较低的行业推广,并以此为载体和突破口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青岛橡胶行业首份集体合同签订 敲定待遇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