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盛亮 青岛威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最近市场上流传出一份《混合橡胶通用技术自律规范》。对此,有人惊呼混合胶完蛋了,有人说这种东西不痛不痒,看完了之后有点小小的感触想写出来。
首先,这份文件是真实的,不然大家可以去中国天然橡胶协会的网站去查询www.cnraw.org。其实一个文件是否对市场有影响,当然还是要看发布人是谁了,文件中盖章的有两个协会,一个是中国天然橡胶协会,另一个是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虽然都是中字头,不过看了看协会介绍,都算是民间组织。据此很多人认为这种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
为了更好理解这个自律规范的内容,有必要将《复合橡胶通用技术规范》拿出来比较一下。因为混合橡胶的前生今世,也是在复合橡胶执行新标准之后才有了这个编码标准的春天,具体后面展开再讲。2014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第33号公告的形式正式发布复合橡胶的标准。根据此一标准,复合橡胶被定义为“生橡胶与炭黑、二氧化硅(白炭黑)等配合剂的均匀混合物”。当按ISO9924试验时,复合橡胶中生橡胶含量不应大于88%(质量分数)。此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是海关、商检并没有出台正式文件严格要求,加上各大轮胎企业轮番进京诉求,标准实施时间又延期了6个月,于2016年2月1号正式施行。这个政策且不说内容如何,发布人是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这种国家层面的结果是什么呢?自2016年2月新标准实施以来,青岛保税区只进口了一个批次的复合橡胶,换句话讲——复合橡胶没人进口了。我比较好奇的是,混合橡胶这篇技术规范是自律规范。那么自律是要求哪些人自律,又是哪些方面起草的?仔细一看,都是产业的巨头。既然是自律规范,是不是起草者第一个就要遵守呢,如果不遵守的话这规范不就是一纸空文。那如果这些产业巨头都遵守自律规范真的不进口了,市场又会如何呢?更有意思的是,这个自律规范执行时间是8月18日。考虑到文件是8月4日公布,8月18日就执行,那之前订的远期船货怎么办呢?因此,这个文件到底有没有用,其实只要盯着起草人执行结果就知道是不是来真的了。如果连他们都不遵守执行,这个自律规范还会有公信力吗?
其次,从文件本身来看,它还是有一些积极意义的。这份自律规范明确提出了混合橡胶的定义。最近,全国各大海关对于混合胶的查验都十分严格,但归根到底什么是混合橡胶,如何检验混合橡胶,对于海关来说则是个十分头疼的问题。这份自律规范对混合橡胶的定义,分类,成分,包括检验方法,以及对国外客户的要求,都做了一一详细说明解释。不过,这里面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即海关对混合橡胶到底是怎么定义的?现在混合胶进口的代码使用的是40028000。海关代码一般分为两层,首先看4002,在海关总署方面4002这个代码解释的含义为合成橡胶及从油类提取的油膏,初级形状或板、片、带;品目40.01所列产品与本品目所列产品的混合物,初级形状或板、片、带。从这里不难看出4002主要指向是合成橡胶,但是后面加了一句品目40.01和本品目的混合物也可以。而4001众所周知就是天然橡胶代码,那简单理解就是:4002也可以是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混合物,40028000输入之后海关显示为税目40.01所列产品与本税号所列产品的混合物,所以天胶加合成的方式完全OK的,但问题是成分含量怎么检测?这不仅是海关最头疼的问题,也是贸易商和工厂最头疼的问题,因为谁也没法说清楚混合橡胶到底怎么区分含量,大家都是不明所以。而本次出台的自律规范给出了一个答案,即用含氮量来区分。这个方法究竟有没有效果,咱不是技术咱不清楚。不过不管怎么样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方式,尽管两个协会都是民间组织效力如何未知,但我看到时未必。举个例子,虽然是民间组织出台,但是海关对于混合胶的审价系统,一直都是参考民间组织的报价来制定的。中国橡胶信息贸易网(WWW.QINREX.CN)就一直青岛保税区的海关一级参考价格,这个网站就是个地道的民间组织,如果因为通关有异议的时候这个网站报价就能帮你。
这份自律文件里面还规定了混合胶的成本比例,要求五五开,这一规定有点强人所难。海关关于橡胶总解释中的注释五是这么规定的:本章注释五规定了区分非复合(品目40.01及40.02)与复合(品目40.05)的初级形状、板、片或带状橡胶或橡胶混合物的标准。本注释对于是凝结前还是凝结后复合不加区别,并允许品目40.01及40.02的橡胶或橡胶混合物含有某些物质,只要这些橡胶或橡胶混合物仍保持原料的基本特征,允许含有的物质包括矿物油、乳化剂、防粘剂、少量(一般不超过5%)乳化剂的分解产物,以及非常少量(一般低于2%)的特殊添加剂。5%和50%这两个比例,我觉得两个民间组织应该左右不了海关,同时形状也左右不了。由此看只能说这两个民间组织给出了一个意见,但是具体操作中能不能执行还是未知数。同时,相信按照目前东南亚加工厂的加工水平,他们也做不到。
最后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否会对市场造成巨大影响,还是要看后续执行。单纯的民间组织文件其实无法约束市场,但是它给出了关于混合橡胶的明确定义和检测方法,这点会不会得到海关认可需要重点关注。其中涉及成分实含量,外观形状等规定,我相信海关看都不会看。但是含氮量这一检测方法,对于海关来说应是个不错的尝试,假设海关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检测,市面上又有多少混合橡胶能经得住推敲?
当然现在一切都是基于假设,静观其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