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美国联邦公报正式发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卡客车轮胎无损害终裁结果,公告中国轮胎没有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
公告显示,ITC根据1930年的《关税法》第705和735章节所要求,已完成关于从中国进口卡客车轮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委员会认定自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并未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同时未发现由于该类商品在美国以低于公平价值销售并得到中国政府补贴,从而对美国同类产业建立造成实质性阻碍。
1月24日,ITC召开本案终裁阶段行业损害听证会,听取各利害关系方陈述的抗辩意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组织国内轮胎企业赴美参加听证会,同时中方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还包括国内轮胎企业驻美代表、美国经销商以及律师团队等。中方共安排了7位证人出庭举证质证。
2月22日,ITC的5位委员就对华卡客车轮胎反倾销反补贴案终裁阶段行业损害进行投票,以3:2的结果认定中国对美出口卡客车轮胎没有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及实质性损害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