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TBR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4-06

  2022年3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F.No. 07/02/2022 -DGTR),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被调查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本案申请人为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协会(ATMA)。被调查轮胎涉及印度海关编码为40112010,内胎和垫带分别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0131020 和 40129049(海关编码仅供参考)。

  本案被调查产品范围仅包括用于客车和卡车的子午胎(包括有内胎和无内胎),不论带或不带内胎和/或垫带、名义轮辋直径大于16英寸、新的/未使用的充气子午线轮胎。所有其他类型的轮胎都不在本次被调查产品范围内。

  在有内胎轮胎类型中,轮胎和一个内胎与一个垫带一起被用于汽车之中构成“轮胎组”,也被称作“TTF”。轮胎、内胎和垫带结合在一起,发挥汽车轮胎的作用,并经常以轮胎组的形式出售。无内胎子午胎不要求具有内胎和垫带,同处于涉案产品范围内。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0月到2021年9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以及倾销调查期2020年10月到2021年9月。

  调查机关将基于印度生产成本并适当调整以包括合理的利润来构造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被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将根据印度商业情报与统计局(DGCI&S)的进口数据计算,此外根据海运费、海上保险费、佣金、装卸费、港口费和银行费用进行调整。

  本案调查程序: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特殊情况,所有信息均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调查机关,电子邮件地址为:addresses adg15- dgtr@gov.in, adv11-dgtr@gov.in, jd13-dgtr@gov.in 和 dd15-dgtr@gov.in。

  各利害相关方应于收到本立案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调查机关呈报其对本案的利害关系,提交问卷答复。

新闻链接

  2016年5月3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应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协会(ATMA)代表其成员Apollo Tyres Ltd.、J. K. Tyre Industries Ltd.和Ceat Ltd.提交的申请,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充气子午线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范围为用于大客车和卡车名义轮辋直径大于16英寸的新充气子午线轮胎,不包括单独进口的内胎和垫带。该案调查期为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

  2017年8月1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建议对涉案产品证收245.35~452.3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税目40112010、40131020及40129049税号项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