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受子公司委托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根据贵阳市云岩区三马片区工矿棚户区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决定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前进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公司”)老厂区土地使用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及所有土地等进行整体征收。受前进公司委托,公司与云岩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签订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为240,009,831.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受子公司委托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6日,公司先后收到上述房屋征收补偿款合计240,009,831.00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一月十日THE_END